廣州:居民家庭成員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 執行“認房不認貸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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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《關于優化我市個人住房貸款中住房套數認定標準的通知》,其中提到,居民家庭(包括借款人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申請貸款購買商品住房時,家庭成員在當地名下無成套住房的,不論是否已利用貸款購買過住房,銀行業金融機構均按首套住房執行住房信貸政策。
(廣州市人民政府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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